第一百三十一回:郧阳史载

  《明史》、《明通鉴》、《明史纪事本末》等等史料记载:明成化元年(1465)春,首次荆襄流民起义在今十堰市房县大木厂爆发。领导起义领袖叫做刘通。刘通是河南西华人,因为曾双手举起县衙门前的千斤郧阳石狮,人称刘千斤。早年因劫邓州李姓富豪,遭官家追捕。正统年间流亡到襄阳、房县一带的山区谋生。成化元年四月,他树起起义的旗帜,得到广大流民的拥护和响应。起义后,刘通自称“汉王”,义军从数万人迅速发展壮大到十万人,以湖广西北部为根据地,攻略河南南阳,西抵陕西汉水西岸,东及湖广蕲黄之境,声势之大为明朝建立以来前所未有。

  起义一爆发,即震撼明王朝。朝廷为了镇压起义,在成化二年(1466)急派湖广总兵李震、王恕等率军进山围剿。义军采取诱敌深入的战术,在房县梅溪等处多次大败官军,并杀都指挥以下军官三十八人,“其势益张”,不能制。

  同年底,朝廷又增派大军前往镇压,刘通被迫率义军转移,到了寿阳,本欲退入陕西,保存实力,但被官兵扼其要道,结果途中遇阻。经过两天的激战,义军失利,刘通被俘,并被解押到京惨遭磔刑,第一次荆襄流民起义就这样被血腥地镇压下去。

  但流民与官府的矛盾没有丝毫缓解。其后荆襄地区又连续几年发生旱灾,荆襄一带流民屯结如故,流民入山谋生者近百万人。朝廷闻奏,又拟捕之,遂又引发了第二次荆襄流民大起义。

  成化六年(1470),第二次起义的领导人叫李原,自称“太平王”,任命总兵、先锋官等,转战于襄阳至郧阳南漳、南阳至内乡、西安至渭南等地,流民响应者达百万,这是历史上参与人数最多的一次流民起义,声势浩大。朝廷再次震动,疯狂镇压。成化七年(1471),李原率领义军转移到竹山在渡河时遇到洪水,此时又与官兵遭遇。官兵趁义军“半渡截击”,结果义军遭受沉重打击,李原等同为官兵所擒,不少义军被淹死,第二次荆襄流民起义再次被残酷地镇压。

  两次声势浩大、惊心动魄的起义被朝廷武力残酷镇压下去之后,荆襄流民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成化十二年(1476),河南歉收,饥民又是潮水般地涌进荆襄地区,“入山就食,势不可止”,流民复聚如故。采取强硬的封禁政策与措施,朝廷担心又会激发强烈地反抗,因而被迫寻求武力镇压以外的策略与措施来治理流民问题。

  其实,当时统治阶层内部的有识之士不乏已有较为切实的治理流民问题的策略与措施,如祭酒周洪谟曾著《流民图说》曰:“东晋时庐江松滋之民流至荆州,乃侨设松滋县于荆江之间;陕西雍州之民流聚襄阳,乃置南雍州于襄水之侧。其后,松滋隶于荆州,南雍州隶于襄阳,垂千余年静谧如故。以前代处置流民者,甚得其道。今若听其近诸县者附籍,远诸县者设州县以抚之,置官史,宽徭役,使安生理,则流民皆齐民矣,何以逐为?”可惜这一见识未及时疏奏于上,后来该见识,辗转为大理寺正王君轼、监察御史薛为学、右都御史李廷用见知,认为“斯说甚善”。遂撮其大意上奏,宪宗从其议。

  成化十二年五月,朝廷任命左副都御史原杰以抚治荆襄等处名义前往襄阳处理流民问题,抚治流民。原杰郧阳到任后经调查走访认为,应该采取怀柔的按抚政策以处置该地区流民问题。主张撤除禁令,允许流民在山区附籍为民,开垦荒地,永为己业,设立专府,把流民纳入版籍,征收赋税。随后拟议:因原襄阳府辖之郧县地接河、陕,路通水陆,居竹山、房县、上津、商洛诸县之中,为四通八达要地,奏请开拓郧县城,置郧阳府,即其地设湖广都司,立郧阳卫,以之“控制其地,以永保无虞”。疏奏到达朝廷,宪宗诏示“如议行之”。

  于是在当年十二月朝廷决定将郧县从襄阳府之均州划出,升为府,定名“郧阳”。郧阳府正式开设。湖广割竹山县的尹店新置竹溪县,割郧县的武阳、上津县的津阳新置郧西县。郧阳府统领郧、房、竹山、竹溪、郧西、上津六县,以后又增辖保康县。成化十三年,建都察院,为都御使行使抚治之衙门。原杰由襄阳移驻于郧阳,并推荐邓州知州吴远为郧阳府首任知府。

  郧阳府的设立,可以说是专为安置荆襄流民而为,也可以说是荆襄流民为争取生存权而进行长期生死斗争的成果。郧阳府的设立对当时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开发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流民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抚治、安置。该域以后再未出现过大规模的流民举事、起义。同时,客观上,郧阳府的设置也为后来的郧阳地区、乃至现今地市合并后的十堰市打下了统一的地市级行政区建置的基础。

  可见,郧阳府是在荆襄流民起义的风暴中孕育,是荆襄流民起义风暴的产物。

  郧阳府,何以称之为“郧阳”呢?简单地说,是因为府治设在汉水北岸的郧县县城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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